回火炉的工作,快来了解下 更新时间:2022-11-30 点击次数:832次
回火炉供一般金属机件在空气中进行回火以及铝合金压铸件、活塞、铝板等轻合金机件淬火、退火、时效热处理之用。外壳有钢板和型钢焊接而成,台车由型钢及钢板焊接,台车通过与炉衬的软接触和沙封机构来减少热辐射及对流损失,有效保证炉体密封性。
回火炉系周期作业式回火炉,供一般金属机件在淬火后进行回火以及铝合金压铸件、活塞、铝板等轻合金机件淬火、退火、时效热处理之用。
回火炉的回火淬性:
(1)270℃~350℃脆化:又称为低温回火淬性,大多发生在碳钢及低合金钢。
(2)400℃~550℃脆化:通常构造用合金钢再此温度范围易产生脆化现象。
475℃脆化:特别指Cr含量超过13%的肥粒铁系不锈钢,在400℃至550℃间施以回火处理时,产生硬度增加而脆化的现象,在475℃左右特别显着。
(4)500℃~570℃脆化:常见于加工工具钢、高速钢等材料,在此温度会析出碳化物,造成二次硬化,但也会导致脆性的提高。
低温回火处理:
低温回火常使用180℃至200℃左右来回火,使用油煮回火。其实若使用100℃的热水来进行回火,会有许多优点:
(1)100℃的回火可以减少磨裂的发生;
(2)100℃回火可使工件硬度稍增,改善耐磨性;
(3)100℃的热水回火可降低急速加热所产生裂痕的机会;
(4)进行深冷处理时,降低工件发生深冷裂痕的机率,对残留沃斯田体有缓冲作用,增加材料强韧性;
(5)工件表面不会产生油焦,表面硬度稍低,适合磨床研磨加工,亦不会产生油煮过热干烧之现象。
高温回火处理:
对于工具钢而言,残留应力与残留沃斯田体均对钢材有着不良的影响,欲消除之就要进行高温回火处理或低温回火。高温回火处理会有二次硬化现象,以SKD11而言,530℃回火所得钢材硬度较200℃低温回火稍低,但耐热性佳,不会产生时效变形,且能改善钢材耐热性,更可防止放电加工之加工变形,益处甚多。
在300℃左右进行回火处理,为何会产生脆化现象?
部分钢材在约270℃至300℃左右进行回火处理时,二次硬化工具钢当加热至500℃~600℃之间时才会引起分解,在300℃并不会引起残留沃斯田体的分解,故无300℃脆化的现象产生。
回火产生之回火裂痕:
以淬火之钢铁材料经回火处理时,因急冷、急热或组织变化之故而产生之裂痕,称之为回火裂痕。常见之高速钢、SKD11模具钢等回火硬化钢在高温回火后急冷也会产生。因此要防止回火裂痕,自回火温度作徐徐冷却,同时在淬火再回火的作业中,亦应避免提早提出回火再急冷的热处理方式。
回火产生之回火脆性:
回火脆性可分为300℃脆性及回火徐冷脆性两种。
所谓300℃脆性系指部分钢材在约270℃至300℃左右进行回火处理时,会因残留沃斯田体的分解,而在结晶粒边界上析出碳化物,导致回火脆性。
所谓回火徐冷脆性系指自回火温度(500℃~600℃)徐冷时出现之脆性,Ni-Cr钢颇为显着。回火徐冷脆性,可自回火温度急冷加以防止,根据多种实验结果显示,机械构造用合金钢材,自回火温度施行空冷,以10℃/min以上的冷却速率,就不会产生回火徐冷脆性。